2006-12-27 09:07:49 本报讯 近日,英德市工商局又向上级申请了首个证明商标“英德红茶”。 经过工商部门执法人员不断深入企业,积极引导企业申请注册商标,帮助申请人完善申请资料,近日,英德市茶叶发展推广中心申请了“英德红茶”证明商标,这也是继“清远鸡”证明商标获得核准后,清远市第二个提出证明商标的申请。在《商标法》中规定,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地名,不得作为商标,但作为证明商标的除外。“英德红茶”申请证明商标,将有力地促进清远商品开拓域外市场,实现农产品增值,进一步提升英德茶叶知名度。 莫少华